北京消防设施检测电话

4000-346-119

电消检案例

火灾报警维保,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理与维护

  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具备条件;火灾报警系统使用单位应有经过专门培训,经过考试合格专人负责系统管理操作和火灾报警维保;当系统更新时,要对操作维保人员重新培训,使熟悉掌握新系统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后方可上岗;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。

  系统竣工图及设备技术资料;操作规程;值班员职责;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;应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,主要包括系统设计有关图纸、技术资料和系统施工、调试、验收、运行维保有关各种技术资料、规章、记录;火灾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;不得随意中断,以免造成严重后果。

  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,遇到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、准确处理,做好各种记录,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。

  每日必须如实填写值班记录。

  记录内容完整,跟踪记录处理过程,直至故障设备完好。

  记录时间连续。

  记录方便存档。

  妥善保管系统竣工平面图、设备技术资料(如产品说明书)()年检查登记表及值班记录。

  消防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

  系统必须设专人管理,落实维保部门及责任人。

  消防系统必须定期做全面检查,感烟探测器应定期加烟试验,消防水泵、防排烟机、防火卷帘门重要联动设备应定期启动试验,以上检查结果需作好检查记录。

  每季度对备用电源进行1-2次充放电试验。

 


推荐消防知识

电消检在线客服

关闭
4000-346-119

地址: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

传真:010-69552656

电话:010-57113119

邮箱:506665119@qq.com

在线客服